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发布日期:2023-07-18 10:01 浏览次数:

编号:2023052号

现将赵改侠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文化路西段文苑星居小区2号楼一单元1-18-2号(陕[2018]凤翔县不动产权第0002617号,建筑面积131.12㎡)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7月17日,赵改侠、艾坠坠、魏佳怡和魏晓琦四人来我中心就魏宝利和配偶赵改侠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询问,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魏宝利于2022年06月02日去世,配偶赵改侠健在。魏宝利的父亲魏杰娃先于其去世,母亲艾坠坠健在。魏宝利生前共有二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艾坠坠、魏佳怡和魏晓琦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赵改侠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赵改侠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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