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4509/2023-02689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2023-08-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1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倡导绿色循环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的生态文明时代的发展思想为引领,解决城市垃圾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宝鸡市凤翔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治理。
第2条 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根本目标,加强对公用设施的人性化要求,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原则
结合宝鸡市凤翔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确立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适应现代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近远结合原则
坚持适度超前,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理念,提出近期及远期发展目标,近远期相结合,主要以近期为主,确保系统合理性和先进性,便于分期实施。
(四)资源循环原则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
贯彻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现有环卫设施布局进行充分整合和应用,有目标、有次序协调发展,建设项目能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统一,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六)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推动城区与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同步开展,以全局统筹的思维,根据当前凤翔区环卫工作发展基础,打破城乡分割, 进行环卫工作部署。
第3条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6. 其他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
5.《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6.《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7.《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10年修订)
8. 《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2017-01)
9.《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11.《关于做好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的通知》
标准、规范依据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3.《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J/T368-2011)
4.《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5.《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6.《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7.《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8.《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06)
9.《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
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
12.《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14.《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
1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GB/T 37515-2019)
16.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17.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18.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9.《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
20.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2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22. 其他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相关规划
1.《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 年)》
2.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 年)》
3.《“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4. 《宝鸡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 《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 《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0-2035)》
其他相关规划文件。
第4条 规划期限
开发建设上与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项目发展上近期规划与“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年限为2022-2035年,分近远期两个阶段。
规划近期: 2022 年-2025年;
规划远期: 2026年-2035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凤翔区全域。范围与《宝鸡市凤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划定的凤翔区国土范围一致。
全域范围为: 指凤翔区所辖12个镇的行政区域,分别是城关镇、长青镇、陈村镇、柳林镇、彪角镇、横水镇、虢王镇、田家庄镇、糜杆桥镇、南指挥镇、姚家沟镇、范家寨镇,总面积1179平方公里。
第二章 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第6条 人口规模预测
根据《凤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2021年凤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状人口变化情况,充分对接《凤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规划服务人口规模,随着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高,规划至2025年凤翔区常住人口为38.5万人;2035年常住人口将达到40万人。
人口规模如下表所示。
表2-1 凤翔区各镇常住人口规模预测表
行政区划 | 2021年 | 2025年 | 2035年 | ||||||
常住人口 (人) | 城镇人口 (人) | 农村人口 (人) | 常住人口 (人) | 城镇人口 (人) | 农村人口 (人) | 常住人口 (人) | 城镇人口 (人) | 农村人口 (人) | |
城镇化率 | 43.71% | 60.00% | 70.00% | ||||||
城关镇 | 126443 | 106448 | 19995 | 139197 | 117771 | 21426 | 164706 | 140000 | 24706 |
虢王镇 | 20981 | 6214 | 14767 | 19085 | 7788 | 11297 | 15294 | 7500 | 7794 |
彪角镇 | 37762 | 5790 | 31972 | 30175 | 12093 | 18082 | 15000 | 7500 | 7500 |
南指挥镇 | 23595 | 5638 | 17957 | 20397 | 8336 | 12061 | 14000 | 7000 | 7000 |
田家庄镇 | 16323 | 6301 | 10022 | 16215 | 6542 | 9673 | 16000 | 8000 | 8000 |
陈村镇 | 31940 | 6463 | 25477 | 31293 | 13373 | 17920 | 30000 | 15000 | 15000 |
横水镇 | 26659 | 6749 | 19910 | 24439 | 9787 | 14652 | 20000 | 10000 | 10000 |
长青镇 | 12544 | 6014 | 6530 | 11696 | 5676 | 6020 | 10000 | 5000 | 5000 |
柳林镇 | 41951 | 5826 | 36125 | 47198 | 30681 | 16517 | 75000 | 60000 | 15000 |
范家寨镇 | 21811 | 5467 | 16344 | 20207 | 8518 | 11689 | 17000 | 8500 | 8500 |
糜杆桥镇 | 22718 | 7343 | 15375 | 21812 | 9210 | 12602 | 20000 | 10000 | 10000 |
姚家沟镇 | 3429 | 542 | 2887 | 3286 | 1225 | 2061 | 3000 | 1500 | 1500 |
全区 | 386156 | 168795 | 217361 | 385000 | 231000 | 154000 | 400000 | 280000 | 120000 |
第7条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采用人均指标法进行合理预测。
2021年:城镇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05kg/d,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55kg/d。
2025年:城镇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10kg/d,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60kg/d。
2035年:城镇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20kg/d,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为0.70kg/d。
规划至2025年,凤翔区每日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46.50t/d。
规划至2035 年,凤翔区每日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 420.00t/d。
表2-2 凤翔区每日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表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产生总量 t/d | 城镇垃圾产生量 t/d | 农村垃圾产生量 t/d | 垃圾产生总量 t/d | 城镇垃圾产生量 t/d | 农村垃圾产生量 t/d | |
城关镇 | 142.40 | 129.55 | 12.86 | 185.29 | 168.00 | 17.29 |
虢王镇 | 15.35 | 8.57 | 6.78 | 14.46 | 9.00 | 5.46 |
彪角镇 | 24.15 | 13.30 | 10.85 | 14.25 | 9.00 | 5.25 |
南指挥镇 | 16.41 | 9.17 | 7.24 | 13.30 | 8.40 | 4.90 |
田家庄镇 | 13.00 | 7.20 | 5.80 | 15.20 | 9.60 | 5.60 |
陈村镇 | 25.46 | 14.71 | 10.75 | 28.50 | 18.00 | 10.50 |
横水镇 | 19.56 | 10.77 | 8.79 | 19.00 | 12.00 | 7.00 |
长青镇 | 9.86 | 6.24 | 3.61 | 9.50 | 6.00 | 3.50 |
柳林镇 | 43.66 | 33.75 | 9.91 | 82.50 | 72.00 | 10.50 |
范家寨镇 | 16.38 | 9.37 | 7.01 | 16.15 | 10.20 | 5.95 |
糜杆桥镇 | 17.69 | 10.13 | 7.56 | 19.00 | 12.00 | 7.00 |
姚家沟镇 | 2.58 | 1.35 | 1.24 | 2.85 | 1.80 | 1.05 |
日产生 总量 | 346.50 | 254.10 | 92.40 | 420.00 | 336.00 | 84.00 |
第8条 生活垃圾成分变化预测
本规划垃圾成分预测参照省内外同等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现状资料及变化情况,同时考虑到城区与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区别,在结合凤翔区实际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成分进行划分。
表2-3凤翔区每日生活垃圾成分占比预测表
垃圾类别 | 2021年 | 2025年 | 2035年 |
其他垃圾 | 68.95% | 62.94% | 54.93% |
厨余垃圾 | 26.00% | 27.00% | 30.00% |
可回收物 | 5.00% | 10.00% | 15.00% |
有害垃圾 | 0.05% | 0.06% | 0.07% |
故对凤翔区近远期生活垃圾成分进行测算。如表4-6。
表2-4凤翔区每日生活垃圾成分预测表
行政区划 | 垃圾类别 | 2025年 | 2035年 |
凤翔区 | 其他垃圾 (t/d) | 218.09 | 230.71 |
厨余垃圾(t/d) | 93.56 | 126.00 | |
可回收物(t/d) | 34.65 | 63.00 | |
有害垃圾(t/d) | 0.21 | 0.29 | |
总计(t/d) | 346.5 | 420 |
第9条 各镇生活垃圾产生成分预测
对各镇生活垃圾成分进行测算。如下表。
表2-5凤翔区各镇每日生活垃圾成分预测表
行政区划 | 垃圾类别 | 生活垃圾日产生量(t/d) | ||
2021年 | 2025年 | 2035年 | ||
城关镇 | 其他垃圾 | 84.65 | 89.63 | 101.78 |
厨余垃圾 | 31.92 | 38.45 | 55.59 | |
可回收物 | 6.14 | 14.24 | 27.79 | |
有害垃圾 | 0.06 | 0.09 | 0.13 | |
虢王镇 | 其他垃圾 | 10.10 | 9.66 | 7.94 |
厨余垃圾 | 3.81 | 4.14 | 4.34 | |
可回收物 | 0.73 | 1.53 | 2.17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彪角镇 | 其他垃圾 | 16.32 | 15.20 | 7.83 |
厨余垃圾 | 6.15 | 6.52 | 4.28 | |
可回收物 | 1.18 | 2.42 | 2.14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南指挥镇 | 其他垃圾 | 10.89 | 10.33 | 7.31 |
厨余垃圾 | 4.11 | 4.43 | 3.99 | |
可回收物 | 0.79 | 1.64 | 2.00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田家庄镇 | 其他垃圾 | 8.36 | 8.18 | 8.35 |
厨余垃圾 | 3.15 | 3.51 | 4.56 | |
可回收物 | 0.61 | 1.30 | 2.28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陈村镇 | 其他垃圾 | 14.34 | 16.03 | 15.66 |
厨余垃圾 | 5.41 | 6.87 | 8.55 | |
可回收物 | 1.04 | 2.55 | 4.28 | |
有害垃圾 | 0.01 | 0.02 | 0.02 | |
横水镇 | 其他垃圾 | 12.44 | 12.31 | 10.44 |
厨余垃圾 | 4.69 | 5.28 | 5.70 | |
可回收物 | 0.90 | 1.96 | 2.85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长青镇 | 其他垃圾 | 6.83 | 6.20 | 5.22 |
厨余垃圾 | 2.58 | 2.66 | 2.85 | |
可回收物 | 0.50 | 0.99 | 1.43 | |
有害垃圾 | 0.00 | 0.00 | 0.01 | |
柳林镇 | 其他垃圾 | 17.92 | 27.48 | 45.32 |
厨余垃圾 | 6.76 | 11.79 | 24.75 | |
可回收物 | 1.30 | 4.37 | 12.38 | |
有害垃圾 | 0.01 | 0.03 | 0.06 | |
范家寨镇 | 其他垃圾 | 10.16 | 10.31 | 8.87 |
厨余垃圾 | 3.83 | 4.42 | 4.85 | |
可回收物 | 0.74 | 1.64 | 2.42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糜杆桥镇 | 其他垃圾 | 11.15 | 11.14 | 10.44 |
厨余垃圾 | 4.20 | 4.78 | 5.70 | |
可回收物 | 0.81 | 1.77 | 2.85 | |
有害垃圾 | 0.01 | 0.01 | 0.01 | |
姚家沟镇 | 其他垃圾 | 1.49 | 1.63 | 1.57 |
厨余垃圾 | 0.56 | 0.70 | 0.86 | |
可回收物 | 0.11 | 0.26 | 0.43 | |
有害垃圾 | 0.00 | 0.00 | 0.00 |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第10条 总体目标
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到2035年底,宝鸡市凤翔区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第二节 分期目标
第11条 近期目标
规划至2025 年,宝鸡市凤翔区城镇地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集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监测网,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动态清零”。建立系统、完善的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体系,规范的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有序的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法规体系,专业的环境卫生市场化体系,城乡环卫工作整体上达到同类地区领先水平。
第12条 远期目标
到2035年,宝鸡市凤翔区全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充实、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拓展环卫市场化运作体系。探索新的垃圾处理资源化技术路线,提高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建立环卫宣传监督长效机制, 提高源头减量比例,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三节 规划指标体系
第13条 规划指标
本次规划根据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治理目标,并结合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的通知》,拟定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5年指标,对凤翔区城区及集镇和农村各项生活垃圾治理内容,提出具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表3-1凤翔区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近期、远期目标一览表
类别 | 指标 | 控制区域 | 近期 (2025年) | 远期 (2035年) | 指标 类型 |
宣传教育 | 垃圾分类知 晓率(%) | 凤翔区 | 90 | 100 | 预期性 |
垃圾分类参 与率(%) | 凤翔区 | 60 | 75 | ||
生活垃圾 收集运输 | 城乡生活垃 圾密闭运输 率(%) | 凤翔区 | ≥80 | 100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85 | 100 | |||
集镇和农村 | ≥80 | 100 | |||
生活垃圾 处理处置 | 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 | 城区 | ≥95 | 100 | 约束性 |
生活垃圾回 收利用率(%) | 城区 | ≥35 | ≥50 | 预期性 | |
农村生活垃 圾有效治理 率 (%) | 集镇和农村 | ≥98 | 100 | ||
农村生活垃 圾分类减量 比例(%) | 集镇和农村 | ≥90 | 100 | ||
资源化利用 率(%) | 凤翔区 | ≥60 | ≥70 | ||
其他环卫 工作目标 | 村庄保洁覆 盖率 (%) | 集镇和农村 | 100 | 100 | 预期性 |
第四章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规划
第一节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第14条 分类标准
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确定,一是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要求,二是结合凤翔区末端处理设施情况,三是便于群众了解掌握。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凤翔区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分类标准的详细说明如下。
第二节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划
第15条 分类投放目标
规划到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城区全面落实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减少公共机构和道路广场的垃圾桶数量,在居民小区减少垃圾投放点,合理设置不同类别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
农村地区使用采用“两次四分法”分类模式。即农户初分,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村保洁员采用“桶—车—收集点”收集模式收集运输至村庄垃圾分类收集点,保洁员在收集点进行二次分拣,实现“两次四分”。
规划到2035年,宝鸡市凤翔区全域实现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并完善撤桶并点措施,高效运转生活垃圾收集点。
第16条 分类投放点设置要求
1.城区
(1)居民小区
采取“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分出;大件垃圾单独分出。
多层住宅小区:每3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投放点,每处投放点应设置240L厨余垃圾桶不少于2个、240L其他垃圾桶不少于3个、240L可回收物收集桶不少于1个,120L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高层住宅小区: 每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投放点,每处投放点应设置240L 厨余垃圾桶不少于3个、240L 其他垃圾桶不少于5个、240L可回收物收集桶不少于1个,120L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
(2)公共机构
采取“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食堂的单位或餐饮店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分出;大件垃圾单独分出。建议将废纸单独作为一个类别进行收集。
分类投放点不宜设置在地下室、办公区域以外、收运车辆进出不便等场所,建议每个投放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50米,各地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投放点按照每百人配置1个240L的其他垃圾桶和1个240L的可回收物桶,较大的可回收物需要叠好放在规定的可回收物投放区域内,120L有害垃圾桶设置1个。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餐饮垃圾如果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将提高清运垃圾的含水率、降低消运垃圾的低位热值。因此,为餐饮垃圾设置独立的收运系统,并为餐厨垃圾建设专用处理设施。
(4)公共场所
采用“二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公共场所(如公园、街道等)由于产生的垃圾较为单一。主要是纸盒纸袋、易拉罐、塑料瓶、餐巾纸、包装袋等,基本不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因此将这部分垃圾粗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
道路或公园广场一般设置标准采用商业、金融业街道每50m-100m设置一组;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每100m-200m设置一组;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每 200m-400m 设置一组;广场应按每300m²-1000m² 设置一组,具体数量可随着垃圾分类意识的增强而逐渐减少。
(5)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
采用“二分类”,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
2. 集镇和农村分类投放
近期,凤翔区农户家中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二分类为主。每个投放点统一配置240L的二分类垃圾桶,其中其他垃圾桶不少于4个、厨余垃圾桶不少于2个。
远期逐步实现四分类,每个投放点统一配置四分类垃圾桶,其中240L 厨余垃圾桶不少于2个、240L 其他垃圾桶不少于3个、240L可回收物收集桶不少于1个,120L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
集中居住区投放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散居区可根据垃圾产生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点位,通常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
第17条 垃圾投放容器规划
1. 投放容器设置要求
分类投放容器的标志颜色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中的标准。
城区具备条件的小区或重点建设的示范小区可以采用智能垃圾分类亭。
2. 收集容器数量预测结果
(1)城区
规划至2025年城区共需投放容器2368个,其中其他垃圾1220个,厨余垃圾524个,可回收物388个,有害垃圾 236个。
规划至2035 年城区共需投放容器3090个,其中其他垃圾1532个,厨余垃圾837个,可回收物418个,有害垃圾 303个。
表4-1规划期内城区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数量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数量 (个)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个) |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有害 垃圾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有害 垃圾 | |||
城关镇 | 142.40 | 934 | 401 | 297 | 176 | 185.29 | 1060 | 579 | 289 | 208 |
柳林镇 | 43.66 | 286 | 123 | 91 | 60 | 82.50 | 472 | 258 | 129 | 95 |
小计 | — | 1220 | 524 | 388 | 236 | — | 1532 | 837 | 418 | 303 |
总计 | — | 2368 | — | 3090 |
注:1)计算见上式,系数选取如下: A3=0.8 ,Dave=0.5 , K=1.6 ,A4=0.5 ,A5=0.8 ,
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垃圾桶选容积为240L,有害垃圾垃圾桶选容积120L,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每日收集两次,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即满即收;
2)考虑收集容器车辆收集后垃圾桶的替换问题,替换量按照配备车辆满车载桶量计;
3)上表内2025年和2035年的垃圾桶的个数都为当年最低配置。
(2)集镇和农村
规划至2025年集镇和农村地区共需投放容器3456个,其中其他垃圾2103个,厨余垃圾902个,可回收物334个,有害垃圾 117个。
规划至2035 年集镇和农村地区共需投放容器3287个,其中其他垃圾1743个,厨余垃圾951个,可回收物476个,有害垃圾 117个。
逐步普及定时定点投放,并逐步减少垃圾桶的数量,尽可能集中到固定的时间段和点位进行督导式投放。
表4-2规划期内集镇和农村地区投放容器数量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数量 (个)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个) |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有害 垃圾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有害 垃圾 | |||
虢王镇 | 15.35 | 201 | 86 | 32 | 10 | 14.46 | 165 | 90 | 45 | 1 |
彪角镇 | 24.15 | 317 | 136 | 50 | 20 | 14.25 | 163 | 89 | 45 | 1 |
南指挥镇 | 16.41 | 215 | 92 | 34 | 12 | 13.30 | 152 | 83 | 42 | 1 |
田家庄镇 | 13.00 | 170 | 73 | 27 | 10 | 15.20 | 174 | 95 | 48 | 1 |
陈村镇 | 25.46 | 334 | 143 | 53 | 14 | 28.50 | 326 | 178 | 89 | 1 |
横水镇 | 19.56 | 256 | 110 | 41 | 14 | 19.00 | 218 | 119 | 59 | 1 |
长青镇 | 9.86 | 129 | 55 | 21 | 6 | 9.50 | 109 | 59 | 30 | 1 |
范家寨镇 | 16.38 | 215 | 92 | 34 | 13 | 16.15 | 185 | 101 | 50 | 1 |
糜杆桥镇 | 17.69 | 232 | 100 | 37 | 13 | 19.00 | 218 | 119 | 59 | 1 |
姚家沟镇 | 2.58 | 34 | 15 | 5 | 5 | 2.85 | 33 | 18 | 9 | 1 |
小计 | — | 2103 | 902 | 334 | 117 | — | 1743 | 951 | 476 | 117 |
合计 | — | 3456 | — | 3287 |
注:1)计算见上式,系数选取如下: A3=0.8, Dave=0.5, K=1.6, A4=1, A5=0.8,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垃圾桶选容积为240L,有害垃圾垃圾桶选容积120L,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即满即收;
2)考虑收集容器车辆收集后垃圾桶的替换问题,替换量按照配备车辆满车载桶量计;
3)上表内2025年和2035年的垃圾桶的个数都为当年最低配置。
第三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
按照《环境卫生术语标准》的定义,生活垃圾收集点(屋)是按规定设置的收集垃圾的地点。它的作用就是收集垃圾、短暂存放垃圾等待运输。本节所指的收集点指垃圾箱汇集的地方,简单点说就是多个垃圾箱收集好垃圾后,统一存放的一个环卫设施。
第18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标准
1. 城区
(1)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设置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点的建设应满足照明、给排水、除臭、宣传等需求,设置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可根据是否提供集中供餐情况设置厨余垃圾桶。
加工制造型企业应在生产区和办公区分别设置分类收集点,禁止将生产区的工业源垃圾混入办公区的生活垃圾。
(2)公共场所
商业服务业场所应按照建筑面积0.5‰—1‰的比例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
(3)居民小区
新规划建设的小区应配套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居住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小区,应设置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居住人口在2000-5000人的小区,应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房,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
老旧小区及未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点的小区,可根据情况,建设固定式分类垃圾收集点或移动式分类垃圾收集点。
2. 集镇和农村
(1)垃圾收集房应选址在村庄交通较便利地段,方便收集车辆安全作业,应设置清晰、规范、便于识别的标志;
(2) 垃圾收集房应密闭, 并应有除臭设施,现有敞开式垃圾收集房(站)应逐步改造为密闭式收集房;
(3)宜因地制宜选择垃圾收集房的形式,外形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条件设置垃圾收集房的区域可用垃圾桶、垃圾箱、地埋桶等代替收集房功能,同时应增加垃圾桶、垃圾箱或地埋桶的数量,以满足分类收集的需要;
(4)根据垃圾分类模式,垃圾收集房内应设置分类储存分隔间、隔间内应放置标准垃圾收集桶或垃圾箱;
(5)放置垃圾桶(箱)的区域宜采取防雨雪措施和污水收集设施,底部宜进行硬化处理,上部宜设置密闭或密闭构筑物;
(6)垃圾收集房应印刷环保公益宣传标语及监督投诉电话;
(7)垃圾收集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及《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 154的要求。
第19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
1. 城区
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按照规划期内人口预测,规划垃圾收集点,预测 2025年城区需要配置94个收集点,2035年需要配置121个收集点。
规划每个垃圾收集点配置一名督导员,完成监督、教育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及二次分拣的工作。
2.集镇和农村
结合凤翔区实际,规划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处分类垃圾收集点(屋),在各垃圾收集房内完成“二次四分”工作。近期2025年还需增设14个村庄收集点。
规划每个行政村最少配置一名保洁员,完成收集各投放点垃圾至垃圾收集点房及“二次四分”工作。
第20条 密闭电动三轮收集车规划
密闭电动三轮车收集主要服务于集镇和农村垃圾收集,即从投放点收集至收集点。密闭电动三轮收集车携带的垃圾收集容器的容积按照500L,即每容器装载生活垃圾0.3t计。
至2025 年,凤翔区需要密闭三轮收集车数量为535 辆,2035年需要密闭三轮收集车数量为507辆。
表4-3规划期内凤翔区密闭电动三轮收集车数量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运量 (t/d) | 密闭电动三轮 收集车 (辆) | 垃圾清运量 (t/d) | 密闭电动三轮 收集车 (辆) |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
虢王镇 | 8.57 | 6.78 | 29 | 23 | 9.00 | 5.46 | 30 | 18 | |||
彪角镇 | 13.30 | 10.85 | 44 | 36 | 9.00 | 5.25 | 30 | 18 | |||
南指挥镇 | 9.17 | 7.24 | 31 | 24 | 8.40 | 4.90 | 28 | 16 | |||
田家庄镇 | 7.20 | 5.80 | 24 | 19 | 9.60 | 5.60 | 32 | 19 | |||
陈村镇 | 14.71 | 10.75 | 49 | 36 | 18.00 | 10.50 | 60 | 35 | |||
横水镇 | 10.77 | 8.79 | 36 | 29 | 12.00 | 7.00 | 40 | 23 | |||
长青镇 | 6.24 | 3.61 | 21 | 12 | 6.00 | 3.50 | 20 | 12 |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运量 (t/d) | 密闭电动三轮 收集车 (辆) | 垃圾清运量 (t/d) | 密闭电动三轮 收集车 (辆) |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
范家寨镇 | 9.37 | 7.01 | 31 | 23 | 10.20 | 5.95 | 34 | 20 | |||
糜杆桥镇 | 10.13 | 7.56 | 34 | 25 | 12.00 | 7.00 | 40 | 23 | |||
姚家沟镇 | 1.35 | 1.24 | 4 | 4 | 1.80 | 1.05 | 6 | 4 | |||
合计 | — | — | 303 | 232 | — | — | 320 | 187 |
注:1)密闭式电动三轮收集车收集的满载率按照 100%计;
2)密闭式电动三轮收集车的配套富余度按照 10%计。
第四节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规划
第21条 收运分区
为了方便收运和管理,将凤翔区全域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行政单元和地形地貌进行划分,划分为四个片区。
片区1:主城区秦凤路以西、范家寨镇、城关镇三里河村、处礼村、石家营村、西古城村、大辛村。
片区2:主城区秦凤路以东片区、糜杆桥镇、姚家沟镇、城关镇周家门前村、火星村、纸坊村、马村、刘营村、豆腐村、瓦窑头村、马家庄村。
片区3:陈村镇、长青镇、柳林镇。
片区 4: 虢王镇、南指挥镇、横水镇、田家庄镇、彪角镇。
第22条 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模式
城区规划采用以下方式收运:
(1)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各收集点储存够一定规模后电话预约, 由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采用有害垃圾收集车统一收集至区级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
(2)可回收物
考虑到凤翔区进入环卫系统的可回收物量有限,中心城区各收集点由第三方企业直接收集至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大件垃圾采用电话预约上门的方式,由第三方回收企业运送至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3)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由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或委托第三方企业,采用厨余垃圾压缩车,定时从各收集点直接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厂。
餐厨垃圾由跟政府合作的第三方,对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厂。
厨余/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4)其他垃圾
凤翔区其他垃圾采取“一次转运”的运输模式,即“收集站/点——收集车——转运站——压缩车——处理场”,由收集车从收集点运送至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运送至末端处置场所。
第23条 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模式
凤翔区农村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分情况运输。
凤翔南部地区各村镇与主城区较近,交通可达性较好,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由收集点进行二次四分类后,由各镇统筹,与城区垃圾统一进行处理;北部片区个别特殊村庄, 交通可达性较差,垃圾产生量较小,可分情况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产生量极小,各村收集点储存够一定规模后电话预约,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组织收集至区级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
可回收物大量市场化消纳,进入环卫系统的相当较少,各村收集点储存够一定规模后可电话预约,由第三方企业收集至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农村厨余垃圾,由于含水量较大,运输不便等问题,靠近城区或交通可达性较好的村庄,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或委托第三方企业,采用厨余垃圾压缩车,定时从各收集点直接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厂。偏远地区或交通可达性较差地区,规划分区域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多个村庄进行集中处理,由区级环境卫生管理站进行统筹;
其他垃圾由各镇采取“一次转运”的收运模式,即“收集站/点——收集车——转运站——压缩车——处理场”,由收集车从收集点运送至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运送至末端处置场所。
第24条 运输频率规划
1. 城区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日清运收运2次;有害垃圾可电话预约,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收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最终运至礼泉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
2.集镇和农村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日清运1次;可回收物各村收集点储存够一定规模后可电话预约,由第三方企业上门收集;有害垃圾电话预约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收运。
第25条 转运设施规划
根据凤翔区生活垃圾收运分区,结合用地情况,选址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
凤翔区在建城西压缩转运站和城东压缩转运站,其中城西压缩转运站服务主城区秦凤路以西、范家寨镇、城关镇三里河村、处礼村、石家营村、西古城村、大辛村;城东压缩转运站服务主城区秦凤路以东片区、糜杆桥镇、姚家沟镇、城关镇周家门前村、火星村、纸坊村、马村、六营村、豆腐村、瓦窑头村、马家庄村。
近期规划新建彪角镇压缩转运站和陈村镇压缩转运站。其中彪角镇压缩转运站选址于紫荆山新城南区,覆盖陈村镇、长青镇、柳林镇;陈村镇压缩转运站选址于彪角镇石落务村,覆盖虢王镇、南指挥镇、横水镇、田家庄镇、彪角镇。
表4-4凤翔区生活垃圾压缩站规划一览表
名称 | 建设地点 | 服务范围 | 用地面积 (亩) | 设计转运规模 (吨/日) | 备注 |
城东压缩 转运站 | 城关镇城区 | 城关镇、糜杆桥 镇、姚家沟镇 | 4.90亩 | 100 吨/日 | 正在建设 |
城西压缩 转运站 | 城关镇城区 | 城关镇、范家寨镇 | 13.86亩 | 100吨/日 | 正在建设 |
陈村镇压缩转运站 | 紫荆山新城南区 | 陈村镇、长青镇、柳林镇 | 5亩 | 60 | 近期建设 |
彪角镇压缩转运站 | 彪角镇石落务村 | 虢王镇、南指挥 镇、横水镇、田 家庄镇、彪角镇 | 5亩 | 80 | 近期建设 |
第26条 转运路线规划
尽量避免从主城区中心穿越,道路满足运输车辆的承载要求,避开交通拥挤道路;运输主干道尽可能少,尽量选择捷径以减少运输成本。
运输路线大致线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垃圾转运站→各类垃圾处置设施
第27条 转运车辆配置规划
1. 城区
至2025 年凤翔区城区共需转运车辆21辆,其中其他垃圾车10辆,厨余垃圾车7辆,可回收物车3辆,有害垃圾车1辆(全区共用1辆)。
至2035年,城区共需转运车辆31 辆,其中其他垃圾车13辆,厨余垃圾车11辆,可回收物车6辆,有害垃圾车1辆(全区共用1辆)。
规划车辆统一采用新能源压缩车。
表4-5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车配置一览表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车数量(辆)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车数量(辆) |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
城关镇 | 142.40 | 8 | 5 | 2 | 185.29 | 9 | 8 | 4 |
柳林镇 | 43.66 | 2 | 2 | 1 | 82.50 | 4 | 3 | 2 |
小计 | — | 10 | 7 | 3 | — | 13 | 11 | 6 |
合计 | — | 20 | — | 30 |
注:(1)厨余垃圾运输车和可回收物运输车的车辆载荷平均为5t,有害垃圾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3t,其他垃圾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8t,车辆备用系数取1.1,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
(2)收运频率按每日两次计算。
(3)根据实地调研发现居民将部分高价值可回收物自发收集出售,没有进入环卫系统,被市场化回收的量约占可回收物比例30%,实际配置设施时,可按70%进行控制。
2. 集镇和农村
预测至2025年凤翔区集镇和农村地区共需转运车辆41辆,其中其他垃圾车19 辆,厨余垃圾车12辆, 可回收物车 10 辆。
至2035 年,集镇和农村地区共需转运车辆 38 辆,其中其他垃圾车15 辆,厨余垃圾车 13 辆, 可回收物车 10 辆。
规划车辆统一采用新能源压缩车。
表4-6规划期内集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车规划配置
行政区划 | 2025年 | 2035年 |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车数量(辆) | 垃圾清 运量 (t/d) | 生活垃圾收集车数量(辆) |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其他 垃圾 | 厨余 垃圾 | 可回 收物 | |||
虢王镇 | 8.57 | 2 | 1 | 1 | 5.46 | 1 | 1 | 1 |
彪角镇 | 13.30 | 3 | 2 | 1 | 5.25 | 1 | 1 | 1 |
南指挥镇 | 9.17 | 2 | 1 | 1 | 4.90 | 1 | 1 | 1 |
田家庄镇 | 7.20 | 1 | 1 | 1 | 5.60 | 1 | 1 | 1 |
陈村镇 | 14.71 | 3 | 2 | 1 | 10.50 | 3 | 2 | 1 |
横水镇 | 10.77 | 2 | 1 | 1 | 7.00 | 2 | 2 | 1 |
长青镇 | 6.24 | 1 | 1 | 1 | 3.50 | 1 | 1 | 1 |
范家寨镇 | 9.37 | 2 | 1 | 1 | 5.95 | 2 | 1 | 1 |
糜杆桥镇 | 10.13 | 2 | 1 | 1 | 7.00 | 2 | 2 | 1 |
姚家沟镇 | 1.35 | 1 | 1 | 1 | 1.05 | 1 | 1 | 1 |
小计 | — | 19 | 12 | 10 | — | 15 | 13 | 10 |
合计 | — | 41 | — | 38 |
注:(1)厨余垃圾运输车和可回收物运输车的车辆载荷平均为5t,有害垃圾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3t,其他垃圾运输车的载荷平均为8t,车辆备用系数取1.1,车辆的装载系数为0.8。
(2)收运频率按每日一次计算。
(3)根据实地调研发现居民将部分高价值可回收物自发收集出售,没有进入环卫系统,被市场化回收的量约占可回收物比例30%,实际配置设施时, 按70%进行控制。
第五节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划
第28条 布局规划
1. 其他垃圾
宝鸡市凤翔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库容不足,难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需求,且依据政策要求, 2026-2030年各地市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68%。
考虑宝鸡市凤翔区区位因素,与宝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距较远,运输成本较大,容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故规划近期在凤翔区内选址建设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项目占地35亩, 设计日处理规模为300t/d,供凤翔区使用。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3%,飞灰处理系统采用螯合剂+水泥+水固化。近期将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成为飞灰填埋场及应急填埋处置场,飞灰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远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对飞灰进行固化处理后,可考虑对其进行再生利用,生产混凝土、烧结成陶粒、制砖等,也可填埋至凤翔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2. 厨余垃圾
宝鸡市凤翔区目前暂无厨余垃圾处理厂,考虑未来生活垃圾四分类推进效果明显,需规划选址新建一座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 占地4亩,设计处理能力200t/d。处理工艺采取“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发酵+产物利用”的处理工艺。
农村:偏远地区或交通可达性较差地区,规划分区域建设小型阳光堆肥房,多个村庄进行集中处理。
(1)选址:
①场址要求地形平坦,地势稍高,利于排水,交通便捷;
②场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远离居民区与饮用水源;
③统筹服务区域,结合已建或拟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布局。
(2)设计
阳光堆肥房规模宜根据项目覆盖区域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确定,生活垃圾产生量应根据实际调查数据确定或按人均日产生量进行估算。阳光房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参考下表要求:
表4-7阳光房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
处理规模(吨/天) | 参考人口规模(人) | 参考用地面积(平方米) |
<0.5 | 小于 1200 | 小于60 |
0.5-1 | 1000-2500 | 60-100 |
1-2 | 2500-4500 人以上 | 100-150 |
>2 | 大于4000 | 大于150 |
站点的平面布局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势,在保证建筑物具有合理的朝向,满足采光、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建筑物长轴沿等高线布置。
3. 可回收物
在建城西生活垃圾转运站占地规模较大,考虑设施共建,集约用地等原则,规划与城西转运站合建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共占地6亩,其中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日处理规模150t/d,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日处理规模20t/d。
4. 有害垃圾
规划与城西转运站合建区级有害垃圾暂存点,有害垃圾暂存点日暂存规模0.5t/d。暂存点需满足以下建设要求:
(1)暂存点地面、墙体要做防渗,墙体防渗一般高于裙脚,贮存腐蚀性废物还要进行防腐处理,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4)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
(6)暂存间内必须有出入库台账,全面准确的记录,危险废物的入库和出库;危险废物要计量称重。
表4-8规划各项处理设施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设计处理 规模 | 占地 面积 | 备注 |
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 150t/d | 6亩 | 与城西转运站合建 |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 20t/d |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0.5t/d | ||
厨余垃圾处理厂 | 200t/d | 4亩 | 处置凤翔区全区厨余垃 圾和餐厨垃圾 |
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300t/d | 35亩 | 凤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启用凤翔区生活 垃圾焚烧项目 |
飞灰填埋场及应急填埋处置场 | -- | -- | 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 |
第六节 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规划
第29条 源头减量规划
(1)鼓励清洁生产,确立生产主体作为源头减量的主体地位
实现绿色工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减少生活垃圾源的主要途径之一。
(2)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措施
设立宣传栏和分发宣传手册,不断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标注各类垃圾的名称、标识、颜色和对应的垃圾种类,便于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3)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理技术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两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用多种管理、技术手段构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去处理垃圾,能真正实现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4)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全域减量
以无废城市为契机,提出的创新、绿色、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回收利用等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促进全区生活垃圾的减少。
第30条 资源化利用规划
1. 资源化途径
城市垃圾资源化主要包括物质回收、物质转换和能量转换3个范畴。根据凤翔区垃圾资源的基本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凤翔区垃圾资源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先考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省和加速资源循环;继而考虑垃圾处理处置,加速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最后对残留的不可利用部分进行最终处置。
2. 资源化方式
(1)制作农肥
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这些垃圾成分含大量有机质、又易降解,制成有机肥料还能改良土壤。
(2)焚烧发电
垃圾是一种连续不断地、可以无限期开发利用的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热值可以为世界节约巨大的能源。
(3)农村阳光堆肥房
阳光堆肥房是利用太阳能辅助降解技术进行可腐烂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制成有机肥物料的过程。其原理是将可腐烂垃圾收集在密封的采光房中,利用温室效应,结合先进的微生物技术,快速降低垃圾的水分和体积,同时杀死其中的病原菌和蛔虫卵,实现垃圾快速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第五章 环境卫生发展规划
第一节 环卫制度管理规划
第31条 环卫制度建设原则
1.管理规范化
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片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配合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各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统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保洁工作考核与奖惩以及环卫设施管理等各项制度,实现各项环卫工作有章可循。
2.管理制度化
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督查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督查功能,保证各项环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3.科学化
完善环境卫生对外交流信息系统,优化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网站、论坛、公众号等形式的对外交流平台,加强环境卫生水平建设的公众参与;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科学促进宝鸡市凤翔区环境卫生的健康发展。
第32条 环卫制度体系建立
宝鸡市凤翔区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紧跟行业发展需要,适时制定具有本市特色的规章制度要求。
规划期内,还应增加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凤翔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凤翔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凤翔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实施细则》《凤翔区垃圾处理应急预案》等。
第二节 环卫经费管理规划
第33条 规划目标
1.保障资金渠道稳定多元
通过引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化融资为辅的多元投融资机制,保证宝鸡市凤翔区未来环卫资金渠道稳定多元,消除宝鸡市凤翔区环卫发展的经费瓶颈。
2.构建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通过激励性价格监管机制和第三方监管方式,建立环卫资金监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实现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分离。
3.资金管理使用科学高效
通过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引入专业化环境工程企业,资金管理企业,注册审计企业,与凤翔区环卫部门合作制定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使用规划,提高凤翔区环卫资金管理水平。
第34条 环卫经费管理原则
1.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
规划期内,由宝鸡市凤翔区各镇环卫部门制定各辖区年度收支计划并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制订全区环卫年度收支计划,报区财政局审核,区政府审议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
2.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
建立合理有效的垃圾收费标准,采用计量计费+委托收费的方式,按统一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垃圾收费结合水费或电费等“捆绑收费”和“一卡通”的可行性研究,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机制,提高收费标准。
3.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
建立多元的投融资体制,在目前公有公营的传统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为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需要提高环卫项目的利润率与可经营性。宝鸡市凤翔区自通过建立补贴及回报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进入准经营性环卫项目的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介入准经营性环卫项目的投资和运营。
第三节 环卫智慧化建设规划
第35条 信息系统建立
1.建立信息系统
包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规划、在建项目信息、已投入运营项目信息、环卫设施在线监测信息。
2.信息采集
对宝鸡市凤翔区现有的环卫设施设备,包括车辆、收集点、转运站、公厕等,进行详细的信息记录与管理,用计算机建立宝鸡市凤翔区环卫信息数据库。
3.信息处理
建立环卫行业的地理信息系统,并据此不断调整环卫设施布局,寻求最佳环卫服务系统;调整最佳环卫车辆运输路线,保证最大程度的节省垃圾运输成本,减小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第36条 信息化管理系统
定期用数据库软件对宝鸡市凤翔区环卫信息数据库进行分析,了解其环境卫生变化情况,包括各类城市垃圾量异常波动,垃圾成分发生显著变化等,并迅速的产生应对办法。
第37条 环卫智慧化发展规划
规划期内,建设凤翔区智慧化环卫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具备“高度智能化、业务精细化、作业规范化、监管实时化”的综合智慧化环卫管理,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图, 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实现环卫智慧化和智慧城管联网,并与智慧城市管理进行对接,建立环卫智慧化平台决策系统,实现智能分析数据,辅助作业方案决策的功能,包括建立全域环卫调度中心,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环卫车辆、环卫设施等在线实时动态信息,实现在线监控的系统目标,及时为环卫决策调整提供依据,是推动新时期宝鸡市凤翔区环卫工作提高效率、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等重要环节。
规划远景,随着宝鸡市凤翔区环卫信息系统和环卫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我区环卫水平将达到国内同类地区领先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卫行业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结合未来智慧化趋势,研究发展环卫综合物联网技术,实现环卫综合动态管理, 切实推动与市一级平台建设衔接,实现各级智慧环卫系统联网互通、市、区实时无延迟交流和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环卫管理“一网统管”。
鼓励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环卫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作业市场化的良性机制,如建立大型环卫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实施专业公司合约承包制,鼓励大型环卫设施建设的BOT 模式。
第四节 环卫队伍建设规划
第38条 建设原则
1.人才优势原则
当前创新推动生产力快速更新迭代,人才特别是重点骨干人才在社会发展中展现极其重要的价值,拥有了人才优势就拥有了竞争优势。应积极落实和重视凤翔区环卫人才队伍培养工作,把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人才作为凤翔环卫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2.人文管理原则
以打造和谐单位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原则,高度宣贯树立人才至上的管理思想,从制度上落实好培养、鼓励、推动、关心单位人才的各项工作,全方位搭建激励、扶持、发挥人才特长的良好环境和平台。
3.匹配管理原则
把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使其优势被充分挖掘,通过知人善用实现人才的最大潜力化,人岗匹配不是单纯地适应岗位需求,而是通过以岗养人、因人配岗、人岗融合三种方式,重点把握好懂得人、用对人、配对岗等方面,为员工营造发展平台,激发其成才的积极性,满足其成才的愿望,发挥其在本岗位的创造能力。
第39条 建设举措
1.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进专业人才结构
环卫部门充实环卫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专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通过脱产或不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和自学成才等多种形式提高职工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2.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环卫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60%应达到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中层以上干部均接受全国或省级环卫技术培训,基层操作人员均接受相关岗位培训。
3.建立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长效机制
综合管理部应建立定期的长效人员培训机制,制定年度人员培训计划,通过派往先进城市观摩、专家现场培训、定期标准制度宣贯班等形式,加强相关环卫人员自身的培训学习,并积极参与凤翔区对环卫人员的培训。
4.规范环卫人员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环卫人员培训手册和工作手册,规范环卫人员作业要求,提高环卫人员作业质量和水平。规范环卫人员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编制环卫人员劳动合同模板,确保环卫人员100%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权利;提高环卫人员福利待遇,建立环卫人员档案,减小环卫人员的流动性。
5.完善环卫人员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环卫人员档案库,制定环卫人员薪酬福利标准,将环卫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环卫人员提供“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通过规范环卫企业管理、市场化运作补贴等多元方式提高环卫人员待遇。第六章 近期建设与投资估算
第一节 近期建设内容
第40条 近期建设内容
宝鸡市凤翔区近期建设内容包括收集设施、转运设施以及末端处置设施三大类,共计19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8-1近期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规模 | ||
1 | 收集设施 | 城区 | 收集点 | 座 | 94 | 面积 10-20m² |
2 | 收集容器 | 个 | 2368 | 240L/120L | ||
3 | 集镇和 农村 | 收集点 | 座 | 14 | 面积20-30m² | |
4 | 提升改造村级收集点 | 座 | 140 | 增加灭蝇除臭消 杀设备140套 | ||
5 | 收集容器 | 个 | 3456 | 240L/120L | ||
6 | 密闭电动三轮车 | 辆 | 535 | 0.3t | ||
7 | 转运设施 | 转运车 | 辆 | 1 | 3t | |
8 | 城区 | 转运车 | 辆 | 10 | 5t | |
9 | 转运车 | 辆 | 10 | 8t | ||
10 | 集镇和 农村 | 新建压缩转运站 | 座 | 2 | 各占地5亩 | |
11 | 压缩设备 | 套 | 2 | 处理规模60t/d、 80t/d | ||
12 | 转运车 | 辆 | 22 | 5t | ||
13 | 转运车 | 辆 | 19 | 8t | ||
14 | 末端处理设施 | 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 座 | 1 | 与城西转运站合建,占地6亩 | |
15 |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 座 | 1 | |||
16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座 | 1 | |||
17 | 厨余垃圾处理厂 | 座 | 1 | 占地4亩 | ||
18 | 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 个 | 1 | — | ||
19 | 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座 | 1 | 占地35亩 |
第二节 分项投资估算
第41条 收集设施投资
近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置需投资10794.72万元,其中城区需投资2891.04万元,集镇和农村需投资7903.68万元。
表8-2近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收集 设施 | 城区 | 收集点 | 座 | 94 | 30 | 2820 |
2 | 收集容器 | 个 | 2368 | 0.03 | 71.04 | ||
3 | 集镇 和 农村 | 收集点 | 座 | 14 | 25 | 350 | |
4 | 提升改造村级收集点 | 座 | 140 | 15 | 2100 | ||
5 | 收集容器 | 个 | 3456 | 0.03 | 103.68 | ||
6 | 密闭电动三轮车 | 辆 | 535 | 10 | 5350 | ||
总计 | 10794.72 |
第42条 转运设施投资
近期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配置需投资4840万元,其中城区需投资1020万元,集镇和农村需投资3820万元。
表8-3近期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转运设施 | 城区 | 3t转运车 | 辆 | 1 | 20 | 20 |
2 | 5t转运车 | 辆 | 10 | 40 | 400 | ||
3 | 8t转运车 | 辆 | 10 | 60 | 600 | ||
4 | 集镇 和 农村 | 新建压缩转运站 | 座 | 2 | 800 | 1600 | |
5 | 压缩设备 | 套 | 2 | 100 | 200 | ||
6 | 5t转运车 | 辆 | 22 | 40 | 880 | ||
7 | 8t转运车 | 辆 | 19 | 60 | 1140 | ||
总计 | 4840 |
第43条 处理设施投资
近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置需投资13200万元。
表8-4近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末端处理设施 | 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 座 | 1 | 500 | 500 |
2 |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 座 | 1 | 500 | 500 | |
3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座 | 1 | 200 | 200 | |
4 | 厨余垃圾处理厂 | 座 | 1 | 1000 | 1000 | |
5 | 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 个 | 1 | 3000 | 3000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6 | 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座 | 1 | 8000 | 8000 |
总计 | 13200 |
第三节 总投资估算
第44条 总投资额
规划近期,凤翔区主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设需投资约28834.72万元,其中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项目需投资10794.72万元,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需投资484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需投资13200万元。(此费用不包含项目建设征地费用)。
表8-5近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设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收集 设施 | 城区 | 收集点 | 座 | 94 | 30 | 2820 |
2 | 收集容器 | 个 | 2368 | 0.03 | 71.04 | ||
3 | 集镇 和 农村 | 收集点 | 座 | 14 | 25 | 350 | |
4 | 提升改造村级收集点 | 座 | 140 | 15 | 2100 | ||
5 | 收集容器 | 个 | 3456 | 0.03 | 103.68 | ||
6 | 密闭电动三轮车 | 辆 | 535 | 10 | 5350 | ||
7 | 转运设施 | 城区 | 3t转运车 | 辆 | 1 | 20 | 20 |
8 | 5t转运车 | 辆 | 10 | 40 | 400 | ||
9 | 8t转运车 | 辆 | 10 | 60 | 600 | ||
10 | 集镇 和 农村 | 新建压缩转运站 | 座 | 2 | 800 | 1600 | |
11 | 压缩设备 | 套 | 2 | 100 | 200 | ||
12 | 5t转运车 | 辆 | 22 | 40 | 880 | ||
13 | 8t转运车 | 辆 | 19 | 60 | 1140 | ||
14 | 末端处理 设施 | 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 座 | 1 | 500 | 500 | |
15 |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 座 | 1 | 500 | 500 | ||
16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座 | 1 | 200 | 200 | ||
17 | 厨余垃圾处理厂 | 座 | 1 | 1000 | 1000 | ||
18 | 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填埋 场封场工程 | 个 | 1 | 3000 | 3000 | ||
19 | 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座 | 1 | 8000 | 8000 | ||
合计 | 28834.72 |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与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 规划保障措施
第45条 加强组织领导
区组织部以“党组织+辖区单位+党员+N”创新模式推进“二个全覆盖”即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全覆盖。利用网格化+菜单式健全“网格联楼栋—楼栋联党员—党员联户”的服务机制,利用周末时间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环境齐建设共创美丽家园”周末大扫除活动。积极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理念,联系小区居民,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活动。
第46条 坚持考核激励
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要表扬推广;对落实不力、不作为的,要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还可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绩效考核和评估,以强力推进工作的开展。
第47条 严格管理执行
各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同心协力搞好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充分发挥效益。
第48条 健全管理机制
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纳入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分年度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 环境影响分析
第49条 环境保护措施
潜在的点源污染大型垃圾分类设施,在本规划初步确定的选址控制范围和备选范围内,应在可行性研究深度基础上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进行确定;在设计、施工阶段应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强化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手段;设施在投入运行后,应进行在线定期污染监控,各项指标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由环境保护部门监督。
潜在的面源污染环卫设施,量大面广,除了环卫管理部门的重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和宝鸡市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外,需要积极引导公众的参与,提高凤翔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潜在的线源污染环卫车辆和机具,除了硬件的维护和及时更新外,还应通过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工艺技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等手段降低垃圾分类作业污染。最主要是在垃圾分类作业过程应确保不造成水、气、噪声等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一)大气
垃圾运输车辆密闭率是衡量垃圾收运过程中是否存在二次污染的重要指标,全面提高收集阶段的密闭率。垃圾运输全部采用压缩式密封垃圾车。降低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染。
(二)水体
本规划主要废水排放口是指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的渗沥液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规划近远期主要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率均可达到 100%。
(三)噪声
噪声主要是垃圾收运车辆作业噪声。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主要噪声设备为水处理风机、作业用压实机、装载机、挖掘机、装载汽车及各种泵,其噪声源强在 75~90dB(A)之间。
(四)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人均产量随着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措施的实施逐步降低。
第八章 附图
1. 区位分析图
2. 规划范围图
3. 凤翔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现状图
4. 凤翔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图
5. 凤翔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图
6. 凤翔区生活垃圾收运路线规划图
7. 凤翔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图
8. 近期建设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