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3058号
常小玲因保管不善,将凤翔县不动产权第1001105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常小玲
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