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63号
现将王俊杰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南环路雍康花园B区1号楼1-19号(凤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403号,,建筑面积54.65㎡)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8月29日,王俊杰一人来我中心就王科祥单独所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2023)陕宝凤翔证民字第168号公证书等材料。
根据(2023)陕宝凤翔证民字第168号公证书内容,该不动产所有权人王科祥于2022年09月30日去世,配偶贾小莉于2020年10月05日先于其去世。王科祥的父亲王应统、母亲李秀云健在。贾小莉的父亲贾致科于2021年07月31日去世、母亲张存怀健在。王科祥生前共有两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王科祥的继承问题,根据(2023)陕宝凤翔证民字第168号公证书内容,现王俊杰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王俊杰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