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

发布时间: 2024-03-25 08:32:56 浏览次数:

一、机关概况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柳林大道北侧酒城大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421301

传  真:0917-7421111

二、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实施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六)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信息

李  敏同志(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西凤酒城建设、人民武装工作。联系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永强.JPG

刘永强同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税收、金融、审计、不动产登记及国有资产管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工作;分管财政所。联系柳林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黄帅同志(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兼宣传委员):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安全、扫黄打非、卫生健康、城乡居民医保、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工作。分管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联系柳林卫生院、唐村卫生院、汉封卫生院、西凤卫生所、柳林高级中学。

王向锋同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镇机关日常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公党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形态、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编制、工资、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考核、政协、档案、工会、老干、妇联、保密、共青团、科协、驻村工作队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司法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司法所、综治中心。联系柳林交警中队、柳林派出所、柳林法庭、老科协柳林分会。

李少龙同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纪律审查、督察督办、市容市貌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联系柳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环卫队。

秦双文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建管、人居环境整治、水利、林业、农机、农经、农技、粮食、畜牧防疫、气象、通讯信息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办公室。联系柳林粮食储备站、柳林供销社、唐村供销社。

王二鹏同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人武部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协管农业综合办公室。

刘  力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统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住房建设、电力、自然资源、土地规划、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柳林供电所、唐村供电所、陕西西凤艾特包装有限公司、陕西裕凤包装有限公司、中国物流西凤有限公司、陕西华山论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韩  婷同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负责党员发展管理教育、统战、宗教、工商联、民政、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老龄、慈善、救灾救济、残疾人、社保等工作。协管党政办一室。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中国人寿柳林支公司、净慧寺。

罗军强同志(副镇长):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林营业所、柳林电信所、唐村电信所、柳林移动公司、柳林联通公司。

章译文同志(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避险救灾、生态环保、交通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旬凤高速运营管理中心、柳林客运站、柳林消防站。

宁倩雯同志(副镇长):负责协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办公室。

李双录同志(财政所长):主持财政所工作。分管财政税收、金融、审计、工资、村级财务监管、后勤服务、采购等工作。联系农商银行柳林支行、农商银行唐村支行、农商银行汉封分理处、农行柳林支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柳林支行。

赵金鑫同志(司法所长、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司法所工作。分管司法、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联系柳林邮政所。

各领导成员因事或因公外出学习(出差)期间,李敏与刘永强,黄帅与王向锋,李少龙与韩婷,秦双文与王二鹏,刘力与宁倩雯,罗军强与章译文,相互代替对方负责分管工作。

四、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一室)(加挂贯通联动办公室牌子和镇纪委):主要承担镇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组织人事、机关公务员管理考核、深化改革、老干、人才、共青团、保密、镇年度目标责任制任务制定、分解下达、检查、上报、政协、科协、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等各项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纪律审查、督察督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委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深改办、区老干局、团区委。

(二)党政办公室(二室):(加挂信访联席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镇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机关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会、妇联、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考核、辖区信访工作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村务公开;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部分业务、区信访局、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中心、镇统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工业发展、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发展和改革、商务、统计、清洁能源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招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四)经济综合服务站(加挂水务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气象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厕等工作;负责粮食安全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所、公路所牌子):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避险救灾、生态保护、交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人大、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安全、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电影、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计生、城乡居民医保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电视台、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关工委。

(七)便民服务中心(加挂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子):负责制定落实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入驻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窗口业务的管理、审查、办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以及相关代办业务的协调管理;负责窗口资料的搜集、审批、整理归档、交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民政、社会救助、高龄、优抚、合疗、社保、就业、残疾人服务、慈善等窗口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组、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慈善协会。

(八)综合执法队:负责市容市貌管理、综合执法、环卫、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对城镇街道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等公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城市执法局。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乡村振兴局

(十)财政所:负责财政税收、金融、审计、工资、村级财务监管、后勤服务、采购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局。

(十一)司法所:(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武部牌子):负责司法工作、综治、信访、维稳、武装、退役军人等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