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公示公告相关要求,现将下达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万元,予以公示公告。
公告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凤翔区财政局: 0917-7212341
地址:凤翔西区凤舞路东段
通讯邮箱:nyg7212341@163.com
附: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211万元).pdf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