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220160074509/2024-02744 |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7-02 10:24:56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凤政办函〔2024〕44号 |
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4〕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阶段:2024年7月04日—2024年7月08日
遴选安排阶段:2024年7月09日—2024年7月11日
学生见习阶段: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22日
二、报名条件
(一)见习人数
见习学生人数共40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21级、2022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2.凤翔籍或从凤翔区考取的大学生;
3.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干部、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三、报名遴选
报名分配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
(一)报名方式:登录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ngxiang.gov.cn)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同时通过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平台-社会实践-返家乡”栏目内进行报名,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持家庭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于7月8日前报团区委。
(二)遴选分配:符合报名条件者多于见习名额时,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干部、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岗位分配主要依据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和见习岗位匹配度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培训报到:见习开始前,召开见习大学生岗前动员培训会,分配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要求。
四、职责分工
成立由副区长王珍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曹文辉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团区委、区财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
(一)组织单位
1.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见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2.团区委负责发布见习岗位公告、学生遴选及见习活动整体宣传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各项经费保障工作。
(二)接收单位
1.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负责接收见习学生,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严格做好见习学生日常管理,确保安全顺利。
3.见习结束后,按规定先行发放见习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之后报区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
五、相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和人员,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见习活动顺利开展,并利用多种平台等对见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见习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7月3日前向团区委报送《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2)。见习结束前,填写《见习考核表》(附件4)并签署意见。
(三)见习学生要提供真实可靠的报名资料,如发现虚假信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向本人所在学校进行通报。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守秘密,自觉服从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见习考核表》一并报团区委。由团区委负责会同区政府办、财政局,以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确定最终鉴定意见。
附件:1.《见习单位名额分配表》
2.《见习岗位信息表》
3.《见习学生登记表》
4.《见习考核表》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表格下载:附件3.见习学生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