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是财政和应急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近日,凤翔区财政局在前期各镇摸底统计、应急部门汇总确认的基础上,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向生活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677.6万元。发放标准为一般户每人130元;其他困难户每人150元;低保户、特困供养户、返贫监测对象每人180元;保障了全区12个镇15848户49756人受灾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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