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基层动态

凤翔区首笔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缴库

编辑: 李晓丹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2 11:48

1月10日,凤翔区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成功缴库,标志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凤翔区作为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九个试点县(区)之一、宝鸡市唯一一个试点区,区财政局就如何规范土地增值收益管理,积极响应,主动谋划,及时出台《凤翔区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在非税收缴管理系统增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科目,开通收费项目财政电子票据开具权限,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供了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

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既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有利于扩大村集体收入,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也为统筹城乡收入拓展了新渠道。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严把资金结算关口,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节金征管,确保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足额缴库。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