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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个强化”有效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编辑: 时文强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4-18 09:48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加大审核和督导力度,突出“四个强化”,有效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根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包括中央、省市专项转移支付和区级专项资金)支出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要求各预算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硬化绩效责任约束,将责任层层压实至具体部门和岗位,提高预算单位绩效意识。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工作群及办公电话,及时解答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预算单位客观、真实地开展自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强化一对一指导培训,帮助预算单位快速掌握自评方法。

三是强化自评审核,提高自评质量。为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区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所提交的绩效自评表、数据信息采集表及自评报告进行详细审核,重点审核各预算单位自评资金的全覆盖情况、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绩效情况(重点是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自评表和报告的逻辑及完善程度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退回整改,并给予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工作成效。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区财政局将各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财政重点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对于在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目前,全区139个预算单位已经完成了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总计202个,涉及资金7.73亿元。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部分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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