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区财政局全力落实待遇调整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年初区级标准提高10元的基础上,从7月起中央标准再次提高20元,调标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9元提高至189元,全区人均月养老金待遇标准将达到218元,财政预计增加支出2540万元,惠及10.67万人。截至目前,提标及补发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城乡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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