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我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请按照省市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宝鸡市凤翔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
序号 |
政务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申请廉租住房 |
家庭收入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第七条 |
宝鸡市凤翔区 |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
2 |
申请廉租住房 |
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第七条 |
宝鸡市凤翔区 |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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