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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编辑: 张香云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30 17:29

为充分发掘凤翔历史文化资源,全面保存凤翔红色记忆和历史传承,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凤翔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至今,与凤翔地区党建发展有关的史料。包括: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凤翔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代表性人物等史料,尤其是新民主主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历史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
2.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
3.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回忆录、入党资料、纪念文集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无偿捐赠,所捐赠档案归宝鸡市凤翔区档案馆所有,由我馆整理、保管,并向社会提供相关利用。
2.暂借复制。对于不愿捐赠原件者,本馆可以上门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复印(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我馆保存复印(复制)件。
3.录制口述史。对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参加过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录制口述档案。
四、说明事项
1.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区档案馆将向其颁发收藏证,其对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可以对其档案资料不宜开放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捐赠的档案和资料,需要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主要人物的姓名、事件时间、地点、背景等相关信息,并附捐赠者简介。
3.照片未经PS修改处理,每张不小于1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照片、音视频需配相应的文字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宝琦
联系电话:0917--7212561
联系地址:宝鸡市凤翔区档案馆一楼查档大厅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档案馆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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