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推进群策群力抓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共性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按照市“双减”办《关于推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双减”办通过单位推荐、资质审核、择优遴选等环节,拟聘请汪娜等10名同志为凤翔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拟聘任区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名单.docx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宝鸡市凤翔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17—7211221
宝鸡市凤翔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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