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疗机构自主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以下医疗机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 |
宝鸡市凤翔区田家庄镇寺头村第二卫生室 |
机构地址 |
凤翔区田家庄镇寺头村一组 |
所有制形式 |
集体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全 |
主要负责人 |
王佳佳 |
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 |
机构登记号 |
PDY70014061032212D6009 |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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