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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9-13 11:2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凤翔虢王润祥诊所申请,我局依法撤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凤翔虢王润祥诊所

机构地址

宝鸡市凤翔区虢王镇虢王村三组21号

法定代表人

谢润祥

主要负责人

谢润祥

诊疗科目

中医科

机构登记号

MA6XBQU2661030517D2222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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