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71批次样品,合格68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71批次样品,合格68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万陆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油炸花生米,1批次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宝鸡市凤翔区秦景路刘炭长烤肉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宝鸡梦缘王婆大虾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骨碟),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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