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强化会计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中、省、市、区会计监督工作要求,在本区选定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宝鸡市凤翔区应急管理局
2.宝鸡市凤翔区竞存第一小学
3.凤翔县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24年度会计资料及相关经济业务为主,采取查阅资料、调取凭证、实地勘察和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行业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三公”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风险防控等情况,必要时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917—728194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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