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凤发改发〔2025〕77号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凤翔区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区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报告》(宝凤水发〔2024〕99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和《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已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调整分类水价
1.分类水价范围:(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学校(含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学和学生(含幼儿、婴幼儿)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等。
2.基本水价。基本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2.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第一档3.1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第一档4.89元/立方米。低保户基本水价不变,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仍按原第一阶梯1.35元/立方米。糜杆桥镇、横水镇、田家庄镇3镇13个行政村(以下简称东片联村)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2.33元/立方米。
3.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1.40元/立方米,东片联村不征收。
4.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0.3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用水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0.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0.94元/立方米。
综上所述,分类终端水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3.5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第一档4.9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第一档7.23元/立方米。低保户第一阶梯2.60元/立方米,东片联村第一阶梯2.33元/立方米。(详见附件)
(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1.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级差比例按1:1.5:3。居民每个用水家庭不超过4人的,每户年用水量0-120立方米(含)为第一阶梯,120-180立方米(含)为第二阶梯,18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第一、二、三阶梯基本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33元、3.50元、6.99元。
低保户生活用水参照普通居民阶梯水量执行,级差比例按1:1.5:3。第一、二、三阶梯基本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1.35元、2.03元、4.05元。
东片联村居民生活用水参照普通居民阶梯水量执行,级差比例按1:1.5:3。第一、二、三阶梯基本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33元、3.50元、6.99元。
每户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用户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用水量30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
2.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基本水价加价,终端水价中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不实行累进加价。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分为三档,定额内一档水量不加价,二档水量超定额40%(含)以下部分加价标准为基本水价的0.5倍,三档水量超定额40%以上部分加价标准为基本水价的1倍。用水定额标准按照《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规定标准执行。
未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确定。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第二档基本水价在第一档标准上加1倍执行,第三档基本水价在第一档标准上加2倍执行。东片联村阶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比照城区相应类别用水量执行(不含污水处理费、免征水资源税)。
二、有关事项
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后增加的收入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作为供水企业收入,应当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供水企业进一步更新优化水处理设施工艺,确保水质安全,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关注舆情动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三、执行时间
此次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从2025年9月1日起抄表见量执行。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8日
宝鸡市凤翔区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 |||||||
用户 类别 |
阶梯/分档 |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
终端价格 |
其中 |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 |
污水处理费 | |||||
居民生活 |
普通居民 |
第一阶梯 |
0—120(含) |
3.58 |
2.33 |
0.30 |
0.95 |
第二阶梯 |
120—180(含) |
4.75 |
3.50 |
0.30 |
0.95 | ||
第三阶梯 |
180以上 |
8.24 |
6.99 |
0.30 |
0.95 | ||
低保户 |
第一阶梯 |
0—120(含) |
2.60 |
1.35 |
0.30 |
0.95 | |
第二阶梯 |
120—180(含) |
3.28 |
2.03 |
0.30 |
0.95 | ||
第三阶梯 |
180以上 |
5.30 |
4.05 |
0.30 |
0.95 | ||
东片联村 |
第一阶梯 |
0—120(含) |
2.33 |
2.33 |
0.00 |
/ | |
第二阶梯 |
120—180(含) |
3.50 |
3.50 |
0.00 |
/ | ||
第三阶梯 |
180以上 |
6.99 |
6.99 |
0.00 |
/ | ||
非居民 |
第一档 |
定额内 |
4.98 |
3.18 |
0.40 |
1.40 | |
第二档 |
超定额40%(含)以内 |
6.57 |
4.77 |
0.40 |
1.40 | ||
第三档 |
超定额40%以上 |
8.16 |
6.36 |
0.40 |
1.40 | ||
特种 行业 |
第一档 |
定额内 |
7.23 |
4.89 |
0.94 |
1.40 | |
第二档 |
超定额40%(含)以内 |
9.67 |
7.33 |
0.94 |
1.40 | ||
第三档 |
超定额40%以上 |
12.12 |
9.78 |
0.94 |
1.40 | ||
备注:1.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第二档基本水价在第一档标准上加1倍,第三档基本水价在第一档标准上加2倍。 2.非居民、特种行业定额内用水量依据《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 3.特种行业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等。 4.东片联村是指:糜杆桥镇、横水镇、田家庄镇3镇中13个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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