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发挥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形成行政检查差异化监管工作机制。我单位根据《宝鸡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试行)》相关规定,现将纳入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企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9日
联系电话:0917-7281419
电子邮箱:fx7281419@163.com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纳入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企业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2025年7月22日
宝鸡市凤翔区纳入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 |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
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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