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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凤翔正气扶阳堂中医诊所备案的公 告

来源: 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8-07 16:3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凤翔正气扶阳堂中医诊所向我局申请撤销诊所备案。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以上诊所依法撤销备案。

自公告之日起,凤翔正气扶阳堂中医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D4YCYX961030517D2222)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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