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南环路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82858 传真:0917—7282858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实施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应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协调组织申报林业重点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三)承担全区造林绿化责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凤翔”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行政许可,指导全区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开展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开展林木采伐、收购、经营(含加工)、运输等的审核审批和监督检查;指导、审核、监督全区森林采伐作业设计、采伐迹地更新和采伐作业质量;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担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林权、林界纠纷;负责管理区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审批工作。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五)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区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和扑火队伍技能演练,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及其它相关事务;协助区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修订森林防火预案,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责任。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林业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七)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八)指导全区林业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全区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林下经济和核桃等经济林及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参与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九)参与拟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林业预算并组织实施,拟订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指导、监督林业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区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十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引智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亚斌,男,汉族,生于1975年4月,陕西凤翔人,本科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亚斌同志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务、财务、人事、统计等工作,分管局财务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宇锋同志分管国土绿化工作。负责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平原绿化、全民义务植树、森林乡村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林业科技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种苗管理;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局绿化造林股、项目办、产业办,联系区国有涧渠林场、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区中心苗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红计同志分管林草湿资源保护和管理、机关内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管理、林长制、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林权纠纷;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林草湿行政执法监督、林业改革、重点公益林管理、林木采伐、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管理;党建、意识形态与党风廉政、效能督查和机关党务政务、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工会、妇联、信访维稳、目责考核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林政股、防火办,联系区国有汤房庙林场、区林政管理所、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饮凤苑。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张永刚
副主任:朱云鹤
成 员:郭宏博
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值班值守、公车管理等;②负责文字综合、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统战、妇联、团委等工作;③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审、工勤人员等级考试、岗位聘用等;④负责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⑤负责全系统教育培训、人才工作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⑥负责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筹备协调联络以及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⑦负责会议室管理、会务组织和决定事项督促落实;⑧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传阅和档案资料管理;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张永刚 联系电话:7282858
(二)绿化造林股
股 长:程晓菲
成 员:秦宝荣
主要工作职责:
①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及重点区域绿化美化;②森林乡村创建;③协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④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科技推广;⑤负责种苗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植物检疫等;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造林与产业发展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晓菲 联系电话:2653315
(三)林政股
股长:党珺利
成员:樊少飞
主要工作职责:
①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②负责林草湿资源管理、动态监测与评价、林草资产评估、信息与数据管理;③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④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及林权管理、纠纷调处工作;⑤负责林地征用和占用的审核上报工作;⑥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⑦指导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⑧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林政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党珺利 联系电话:2653313
(四)产业办
主 任:李晓蕾
成 员:陈 娟
主要工作职责:
①制订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②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乡村振兴等工作;③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管理;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造林与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晓蕾 联系电话:2653316
(五)防火办
主 任:杨 波
成 员:侯晓洲
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②组织和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安全生产等工作并督促检查;③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④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及食品安全等工作;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森林草原防火科、保护科。
联系人:杨 波 联系电话:2653323
(六)项目办
主 任:金 辉
成 员:潘平新
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计划申报、任务下达和作业设计审核;②负责各类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风险评估、资金兑付、统计、检查验收;③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固投及林业年报等相关工作;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局重点工程管理科、造林与产业发展科、办公室。
联系人:金 辉 联系电话:2654556
(七)财务股
股 长:安星锋
成 员:石思敏
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系统本级财政收支计划完成及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②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监督管理;③负责人员调资及工资年报等工作;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安星锋 联系电话:2653314
(八)工会
工会主席:秦宝荣
成 员:石思敏 郭宏博
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机关工会等工作;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秦宝荣 联系电话:2653315
下设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区林政管理所、区国有涧渠林场、区国有汤房庙林场、区湿地保护中心、区中心苗圃等6个事业单位。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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