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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源: 凤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9-15 15:15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大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930       传真:0917-7214533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民族宗教事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协助或协调的事务;指导镇村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五)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的问题。

(六)负责组织全区镇村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使之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民族宗教国际往来,接待国外、海外少数民族和宗教界访问团体,协助办理参观、考察、访问事宜。

(八)负责灵山景区建设过程的组织协调、环境治理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麻渭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女,汉族,生于1976年7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主管: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民族股。业务指导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

董晓军,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男,汉族,生于1975年10月,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主管: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及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宗教股、民族股、灵山股,业务指导基督教、民族及伊斯兰教工作。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人事编制、公务员考核、职级晋升及乡村振兴和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政务公开、巡视巡察、督察督办、机要保密、人才工作、印章管理、公车管理、年鉴、创文创卫(卫生健康、)妇联、共青团、工会、垃圾分类、统计等工作;承办各种综合性会议,起草各类综合性材料;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临时性工作。依法开展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

联系人:罗红娟   联系电话:0917-7212930

(二)民族宗教股

负责民族宗教业务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暨意识形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战、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宗教工作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信访工作;负责项目建设(项目编报、招商引资、争取国投)工作;负责灵山景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临时性工作。依法开展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民族及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联系人:罗斌   联系电话:0917-72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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