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大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3127 传真:0917—7213127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指导水资源、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骨干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道管理和堤防建设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城乡供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乡供水建设规划。指导城乡供水运营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十)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有关政策。负责水库库区移民人口核定管理、直补发放、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和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负责库区移民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镇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领导信息

邢红科,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主持局全盘工作,主管机关党建、人事、财务工作。

严晓寒,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3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环保、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库及淤地坝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工程防震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水生态保护及水环境治理、水系连通及乡村水系治理、涉河湖违规事项清查整治、水利工程移民、财务资产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分管财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联系水利工作站、横水河管理处、东风管理处、冯家山灌区灌溉管理处。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文件起草、电子政务、宣传、保密、信访、档案、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红梅 办公电话:0917-7213127
(二)计划工程股
负责水利各项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前期工作;负责水利建设、水政执法、水利改革、水利管理、水利统计工作;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
负责人:翟建平 办公电话:0917-7213154
(三)水利管理股
负责城乡供水工程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供水新技术推广供水单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人:杨勇卓 办公电话:0917-7214219
(四)财务股
负责全系统财务预决算管理、资产监管评估、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信贷、财务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和水利经济、招商引资、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张轶萍 办公电话:0917-7216279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区域内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防治科普宣传和相关信息化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欧小雷 办公电话:0917-721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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