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府机构 > 各镇

长青镇

来源: 长青镇 发布时间: 2025-06-17 16:37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罗钵寺村6组6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515442传真:0917—7515442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实施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六)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信息

韦小清:负责全镇全面工作,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分管人大、武装工作。

崔鹏:主持政府全盘工作,负责计划、财政、审计、统计、企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目责管理等工作,分管财政所。

常辉: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主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发改(项目建设)、工信、统计、招商、商务、数据等工作,负责长青苑、紫荆山新城物业管理工作村。

徐见:主管机关日常管理(后勤)、政法、政协、目责考核、干部、人才、公务员考核、保密、审计、深化改革、编制工资、档案、督查督办、国家安全、金融、12345服务热线、工会等工作。

罗姣姣:主持纪委、监察组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督查督办等工作。

张青梅:主管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镇党校)、统战(工商联)、民族宗教、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群团(妇联、共青团等)、关工委等工作。

王斌:主管农业农村(代耕种管理、1+10基础设施管护、扶贫资产管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林业、水利、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张钧:主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人武、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地震、气象、传染病疫情应对、供水供电(水厂)、小额人身保险等工作。

丁士瑞:主管自然资源、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环卫(宝冯路保洁)、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协助项目建设。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1):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后勤服务);负责人大、政协、目责考核、干部、人才、公务员考核、保密、审计、深化改革、国家安全、金融、督查督办、编制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镇党校)、宣传(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商联)、民族宗教、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群团(共青团、妇联等)、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

(三)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2):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对接紫荆山新城、长青苑物业,联系凤翔高新区管委会

(四)资源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负责国土空间管理、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环卫(宝冯路保洁);负责住建、城市管理执法、镇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综治中心):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依法治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区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工作

(六)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交通、地震、气象、灾情报送、应急救援、供水供电(水厂)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七)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各类综合技术服务保障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代耕种管理、1+10基础设施管护、扶贫资产管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负责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民政、社会保障(农民工欠薪讨薪)、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科协(老科协)、教育、文化、体育(老体协)等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十)财政所:主要承担财政、机关灶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对接区财政局等上级部门。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