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我区新明民俗文化传承有限公司、胡深世家泥塑专业合作社等3家生产经营“凤翔泥塑”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主体,首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
“凤翔泥塑”是我区目前唯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进行保护的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指适用在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或者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的官方标志。为了充分发挥“凤翔泥塑”区域公共品牌效应,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带动特色产业健康、持续、高效发展,凤翔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凤翔泥塑地理标志运用和促进工程。
统筹安排,组织到位。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地理标志助推乡村振兴暨保护运用工作推进会、凤翔泥塑地理标志运用和促进专题座谈会,提升领导干部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意识,研讨凤翔泥塑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专标申请以及后续日常监管有关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宣传到位。邀请省市专家和专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大讲堂”培训讲座,地理标志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讲授,大力普及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内容,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开展情况。政策先行,保障到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转化运用、贯标奖励、地理标志培育等工作。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大大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与参与性。畅通渠道,执法到位。积极落实12315和1234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畅通,落实双号并行管理制度,保持7213188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对外树立良好的区域品牌形象,达到金字招牌的市场效应。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凤翔泥塑地理标志运用和促进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商标战略和地理标志保护合力,探索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与文旅产业、区域公共品牌融合发展,为全区实施商标战略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创造更加优良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小切口”助力凤翔乡村振兴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