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美丽凤翔总目标,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支撑。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大气治理五年行动,强化工作调度,扎实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控烟花鞭炮燃放,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严控秸秆、垃圾焚烧,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强化交通运输、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推动工业企业绩效升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凤翔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优良率86.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创历史新高;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6,同比改善2.5%,历史最优,连续5年稳居空气质量达标区。
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加强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从严打击偷排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涉水企业40余户。强化小韦河水质提升,加强流域排污口和沿线畜禽养殖企业整治,协调加大生态基流保障,推动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500万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7个村的项目建设和自查验收。目前,区域地表水市考断面(小韦河宋家村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市考区III类水质目标,白荻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范家寨地下水饮用水源和虢王镇、长青镇区供水工程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不断加强,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加大对土壤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督促1户“一住两公”企业完成土壤调查报告编制;加强2个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划定管控范围,采取管控措施。强化固体废物日常监管,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产生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监管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全年检查企业71户。持续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全年对全区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2次,确保环境安全;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户重点清洁生产复审,2户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市级评审。
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有为。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区级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进度。认真落实环评联动试点改革政策,积极主动联系对接项目单位,建立《2024年需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点项目清单》,对重大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跟踪服务指导。同时,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接,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政策4月份起在我区延续推行,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了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保障项目尽快上马建设。
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春风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66人次,检查企业504户(次),立案处罚16件,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2024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64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各工业企业持续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水平。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文明宣传深入人心。
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六五”环境日、法治宣传月、科技之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展出环保宣传挂图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百余人。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在“陕西环保”“宝鸡环保”“今日头条”“凤翔微报”“凤翔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生态环境类工作典型经验和污染治理动态新闻稿件110余篇。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凤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