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率先推行“企业安静日”制度,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自今年5月份起,区市场监管局规定,每月第二周周一设为“企业安静日”。在此期间,除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诉举报及上级交办的紧急特殊任务外,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主动对企业开展常规性行政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让企业能够心无旁骛抓生产、谋发展。
为确保“企业安静日”制度落到实处,市场监管局多管齐下,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方面要求系统内各执法单位在开展行政检查时,必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检查人员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企业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做到依法依规、文明公正执法,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延长检查时间,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股室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内部协作配合,整合监管资源。对同一企业涉及多个股室的检查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尽量合并进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