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基层动态

凤翔区召开全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政策提醒告诫会

信息来源: 凤翔区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6-07-31 17:25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近日,凤翔区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区定点零售药店政策提醒告诫会,区医保系统相关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全区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1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2026版医保服务协议和河南郑州等地典型案例,通报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线索核查、专项检查、价格监测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参会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集体提醒告诫。

会议指出,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服务的前沿窗口,价格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医保基金安全。各定点零售药店务必要克服侥幸心理,强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各类药品价格违规行为,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惠民经营,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药品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本次提醒告诫会为契机,以典型案例为戒,以政策法规为据,坚持守法经营,严守红线底线,一要认清形势、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常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二要直面问题,对标政策要求、合规底线,全面排查整治违规问题;三要压实责任,规范日常运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作者:区医保局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