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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14:12

为了确保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工作规范开展,顺利推进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精准认定工作,根据《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经住建局调查研究,决定对凤翔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调整如下,现予以公示: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线:

根据国家统计局凤翔调查队统计,2022年度凤翔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711元,凤翔区城镇中等偏下家庭收入线确定为其80%,即31769元,每月人均收入线为2647元。

2、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根据调查测算,2022年凤翔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17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其60%,即为20平方米。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作者:罗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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