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公示公告相关要求,现将中央提前下达的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25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165万元,以工代赈任务260万元),予以公示公告。
公告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凤翔区财政局: 0917-7212341
地址:凤翔西区凤舞路东段
通讯邮箱:nyg7212341@163.com
附:1.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pdf
2.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pdf
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的通知.pdf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