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鸡市凤翔区卫生监督机构评查,拟评定106家公共场所的评级结果和量化实施率如下:住宿场所23家,其中A级4家,B级9家,C级10家,量化覆盖率100%;游泳场所2家,B级2家,量化覆盖率100%;洗浴场所5家,其中B级4家,C级1家,量化覆盖率100%;美容美发场所76家,其中A级2家,B级20家,C级54家,量化覆盖率100%。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对公示单位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7213057,地址:凤翔区秦凤路10号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科。
附件:1 .宝鸡市凤翔区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公示表.xlsx
3. 宝鸡市凤翔区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公示表.xlsx
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