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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号)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18 10:11

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02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02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新天晨超市销售的尖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凤翔县春雨果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尖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ls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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