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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号)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09 16:26



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5批次样品,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15批次样品,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市凤翔区石家营村朱家小磨香油坊加工/自制的小磨香油,1批次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3.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3.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3.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13.doc

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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