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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诊所备案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08:45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凤翔新都市花园小区秦风堂诊所、凤翔清潭医疗美容诊所向我局申请撤销诊所备案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以上诊所依法撤销诊所备案

自公告之日起,凤翔新都市花园小区秦风堂诊所和凤翔清潭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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