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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14 1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新星幼儿园向我局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新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同时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民办幼儿园学校名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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