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公示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域滩涂养殖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27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张红星向我局申请注销《水域滩涂养殖证》(编号:陕凤翔县府(淡)养证[2014]第00008号)作废。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张红星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编号:陕凤翔县府(淡)养证[2014]第00008号)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名义开展任何养殖经营及相关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7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