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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三表”小科普 整治乱象共参与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03 15:56

水电气是百姓生活的刚需,民用“三表”(水表、电表和燃气表)计量是否准确,收费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民用“三表”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

一、民用“三表”对使用期限有关规定

(一)首次检定

供气、供水、供电企业在投入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应向当地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强制检定备案,审核同意后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合格的民用“三表”出具检定证书或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或封印标志)。

(二)到期轮换

1.水表是在测量条件下用于连续测量、记忆和显示流经测量传感器的水体积的计量仪表,大多是水的累计流量测量。对于标称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不超过16m³/h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到期轮换;标称口径大于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到期轮换)

2.电表即电能表,又称为电度表,是一种对电能进行测量的仪器仪表。民用电能表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或根据表计状态延期(0.2S级、0.5S级有功电能表,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到期轮换;1级、2级有功电能表和2级、3级无功电能表,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到期轮换)。

3.燃气表即可燃气体计量仪表,按气体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燃气等,按工作原理分为模式燃气表、罗茨燃气表、涡轮燃气表等多种类型。对于最大流量小于10m³/h的民用燃气表作首次强检,限期使用、到期轮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到期轮换;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到期轮换)。

二、民用“三表”到期轮换规定

1.责任主体: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三表”到期免费轮换,无需用户承担费用。

2.轮换流程:企业会提前通过短信、通知单等方式告知用户,在约定时间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更换。

3.配合事项:请用户积极配合现场操作,确保安全,并核对新表信息及检定合格标识。

三、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管理中的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在民用“三表”使用管理中的职责:

1.民用“三表”的生产制造,应向当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2.民用“三表”在使用前,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3.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计量监督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依法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落实其主体责任;

4.受理居民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纠纷,依法查处涉及民用“三表”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水、电、气由公用企业统一供给的,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

6.实行一费制的居民小区,均不含水电气公摊。

7.由村民、集体自治供水的,按照自愿原则收取水费,要在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

(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职责:

1.采购安装的民用“三表”必须是取得型式批准的合法产品;

2.依法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并登记造册,落实好自身的主体管理责任;

3.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民用“三表”的投诉,发现计量失准的表应及时更换。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的计量器具和用户投诉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4.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要严格执行水、电、气政府定价标准,不得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加价,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

四、对民用“三表”计量、收费行为有疑惑处置方式

由于民用“三表”有着严密的技术要求和特定的计量检定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测或估算的结果,是不够科学和准确的。如对“民用三表”计量性能存疑,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1.保存好近期的水、电、气账单,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销售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上门做初步的检查和判断;

2.如果对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计量性能仍有怀疑,可向所在地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

3.如果认为家中“三表”量值不准确、收费不合理,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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