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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信息来源: 凤翔区教体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10:07

为了切实做好2025年凤翔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就全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办理贷款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8月29日为集中受理时间,贷款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1.周一至周五(7月15日-8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周一至周五(9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3.双休日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答疑。

二、地点:凤翔师范附属中学北门(北一楼)

三、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生源地为宝鸡市凤翔区户籍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或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校大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全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均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4.本息偿还: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计划还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完成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以及续贷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资料,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提出贷款申请;首次贷款学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注: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首次借款学生请先联系区资助中心进行预申请;续贷学生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2.现场确认: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续贷未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可通过线上远程办理。

3.签订合同:贷款资料经审查通过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妥善保管。

4.学校报到:到高校报到后,请将《受理证明》上联交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老师。请高校经办老师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逾时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5.发放与支付:以前使用支付宝和招商银行作为代理结算机构的学生,续贷时继续使用原代理结算机构。首贷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后,系统自动为每一位学生生成一个招商银行指定账号。贷款发放后,代理结算机构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将学费和住宿费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收费账户,剩余生活费留存在学生在代理结算机构的指定账户内。学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会收到附有交通银行APP二维码的受理回执,学生通过手机扫码下载交通银行APP,然后可以通过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并注册交通银行APP。借款学生可以通过交通银行手机APP为指定账户完成二类电子账户的实名认证、开立或绑定实体银行卡(支持借款学生本人在28家银行开立的1类储蓄卡,开卡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华瑞银行、东亚银行、大华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华侨永亨银行、花旗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五、申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首贷学生(大学新生)

(1)贷款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在区资助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打印);(5)高校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签注页需按学期盖章注册)或近一个月“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办理)。

2.续贷学生(可选择现场办理和远程办理)

现场办理:(1)贷款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打印);(4)高校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签注页需按学期盖章注册)或近一个月“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远程办理: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选择网上办理,减少来回奔波,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注:

1.共同借款人无变化: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现场即可办理或学生通过网上远程办理。

2.学生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到场办理。

热线电话:0917-3020053(工作日)

0917-3020062(双休日)

宝鸡市凤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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