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起,分两期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按类别领券并提交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给予补贴。
具体为: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25万元(含)-35万元(不含)的补贴7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
2.购买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发票金额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1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平台各类别汽车消费券对应端口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期开票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起,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第二期发放日期待定)、《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2025年“乐购宝鸡惠享金秋”汽车电子消费券申请用户告知确认函》,经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宝鸡商务”公众号公示后,逐批发放购车补贴。如提交的申请资料有误,将通过平台予以退回,解除活动名额占用,消费者需及时关注活动名额重新提交申请。
参与门店:以“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为准。
二、家电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起,分两期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商户)实体门店,购买一、二级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或购买烘干机、洗(扫)地机11类家电产品,按品类领券核销,享受单件产品成交价格15%、最高1000元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最多可享受3个单件产品补贴。
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进行资格认证(以身份证信息为准),由本人在参与活动企业(商户)实体门店(需在门店定位范围内)线下扫码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选择品类领取消费券后,在所有参与“乐购宝鸡 惠享金秋”电子消费券活动企业(商户)实体门店均可核销,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家电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日,过期作废,同品类不可重复领取。
参与门店:以“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为准。
三、餐饮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自2025年9月20日起,分期定量发放餐饮消费券。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商户)消费时,按档位领券核销,享受立减补贴。具体为: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50元。
领取方式:消费者每周五上午10:00在“美团”“抖音”平台活动页面准时抢券,领完即止。餐饮消费券有效期为7日(含领取当日),消费者在票券有效期内,下单参与活动企业(商户)团购套餐即可享受满减补贴。
参与门店:以“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为准。
四、住宿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自2025年9月20日起,分期定量发放住宿消费券。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住宿企业(商户)消费时,按档位领券核销,享受立减补贴。具体为: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80元、满400元减100元。
领取方式:消费者每日上午10:00在“携程”“美团”“抖音”平台活动页面准时抢券,领完即止。住宿消费券有效期为7日(含领取当日),消费者在票券有效期内,预定下单即可享受满减补贴。
参与门店:以“宝鸡商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