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转发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宝卫法规函〔2025〕12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区卫健局审核,凤翔区医院、凤翔区中医医院具备相关资质,符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要求,可按相关规定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
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917-7216059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
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凤翔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的公示
按照《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转发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宝卫法规函〔2025〕12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区卫健局审核,凤翔区医院、凤翔区中医医院具备相关资质,符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要求,可按相关规定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
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917-7216059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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