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公示公告

2025年下半年宝鸡市凤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信息来源: 凤翔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10-27 17:41

按照《2025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下半年宝鸡市凤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对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递补工作于11月3日(星期一)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区内乘坐1路、4路公交车区委党校站下车,乘坐2路、3路公交车区市民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917-7219012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超过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1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递补环节。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5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本人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等。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在此期间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宝鸡市凤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