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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信息来源: 宝鸡市凤翔区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25-12-29 17:15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自然人死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发证机关应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许可证号码

企业(字号)名称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经营地址

备注

610322100726

宝鸡市凤翔区西大街朱晴商店

朱志明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西街村新巷64号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5月28日到期,持证人于2025年10月7日因病死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已收回。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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