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宝鸡市凤翔区新东方艺术培训学校拟任负责人公示如下:
拟任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陈玉林 凤翔区城关镇处礼村十一组 群众
拟任副理事长:
田林战 凤翔区城关镇处礼村十一组 群众
陈新周 凤翔区城关镇处礼村十一组 群众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送达或者传真至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必须真实。
受理电话:0917—7219269
通讯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六楼616室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3日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