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精准监管、智慧赋能和综合治理,持续提升食品生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切实落实属地监管,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一)落实“抽诉查管服”协同监管机制。各市场所、相关股室落实《食品安全“抽诉查管服”工作机制》,打破单位壁垒,强化闭环管理、服务前置、协同高效,全面提升风险排查、源头防控和案件查办整体效能。
(二)强化法规标准宣贯执行。监管人员上门送政策、现场讲标准,深入企业面对面宣贯《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122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25)、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制度及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各项规章标准落地实施。
(三)建立重点品种全过程管控指引。各市场所要聚焦辖区特色食品,精准开展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合规指导,从严规范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管控、标签标识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凤翔特色食品生产规范化、经营品牌化发展水平。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四)深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各市场所要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细化落实适配生产工艺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强化日常监督核查,深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依法约谈通报,倒逼企业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坚持指导帮扶与规范提升并重。开展业务指导帮扶,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能力。帮扶完善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补齐风险防控短板。
三、严格许可后管理,把好准入与退出关口
(六)规范许可审查与证后检查。各市场所要强化辖区新获证企业证后跟踪检查,严防“获证即放松”,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
(七)强化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规定,对散装食用油、液态调味品、酒类等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运输联单制度,压实发货、承运、收货三方安全责任。
(八)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督促辖区企业将视频图像信息接入省级平台,2026年6月底前实现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运用AI技术自动识别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靶向性与专业性
(九)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专业能力。监管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系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强化业务技能和执法素养,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筑牢执法保障。
(十)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各市场所要根据《2026年凤翔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强化保健食品、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分级日常监管频次。强化生产全过程风险防控,不断巩固安全防线。
五、深化突出问题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
(十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集中整治。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战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及以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等掺杂使假行为,强化股所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十二)开展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持续聚焦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领域突出风险隐患,靶向整治食用植物油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虚假标注、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严整治行业突出乱象,全面筑牢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防线。
(十三)开展羊乳制品生产领域质量提升。各市场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羊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四)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各市场所在日常检查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酒、掺假掺杂、“两超一非”、假冒侵权、虚假商业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酒类经营行为。
(十五)深化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严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六、加强指导监督与研究,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十六)强化风险会商与闭环管理。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建立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底数、问题、链条、任务“四个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十七)妥善处置舆情与突发事件。落实风险排查和快速响应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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