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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及“山寨社团”违法活动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8-13 15:34

近年来,一些境内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企业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境内以协会、学会等名义违法开展活动,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扰乱社会组织行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净化社会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凤翔区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违法活动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主要认定情形

(一)组织类别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在我区开展活动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在境外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相关法规,未在境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凤翔辖区内开展活。

(二)重点关注表现形式

结合执法实践,我区重点排查以下违法情形:

1.“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在辖区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的;

2.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三秦”“西部”等字样,与全国性、全省性正规社会组织相混淆,误导辖区企业、群众的;

3.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我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实施诈骗的;

4.面向辖区社会公众和企业违规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开展虚假评比表彰、有偿授牌的;

5.开展虚假培训、违规收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二、合法社会组织核验渠道

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媒体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参与活动或进行宣传报道前,务必先行核验其合法身份,谨防被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误导欺骗,遭受财产损失。官方核验途径如下:

1.线上官网查询: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栏,输入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核查正规登记备案信息;

2.政务公众号核验:微信搜索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使用平台内置查询功能,一键核验社会组织登记资质。

三、线索举报相关要求

1.任何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均有权向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违法活动线索,合法举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自愿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3.为保障线索核查精准度和处置效率,提交线索时请尽量完整提供佐证材料:涉事非法组织完整名称、凤翔辖区内固定活动场所、负责人及骨干人员信息、违规收费、虚假评奖、培训敛财等具体违法事实,同时附上活动照片、通知公告、转账凭证、宣传海报、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据资料。

4.线索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群众可向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实际活动地对应的镇人民政府或直接向区民政局提交线索;跨区域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违法活动线索,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上报市民政局处置。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7-7211180

举报邮箱:xshzzdgw@163.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72140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违法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局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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