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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9-03 15:4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规定,现征求公众对“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途径

“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详见附件或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录下列所示网站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917-7218306

联系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10楼

评价单位名称: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917-3338880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东岭社区金融广场A座701室

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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