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公示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凤翔春晖诊所、凤翔彪角康乐诊所备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 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6-09-14 16:15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九条之规定,凤翔春晖诊所、凤翔彪角康乐诊所向我局申请撤销诊所备案。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以上诊所依法撤销备案。

自公告之日起,凤翔春晖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CUQ11M761030517D2222))、凤翔彪角康乐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6XB5BR261030517D2192)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4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