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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17:12

编号:2024177号

现将梁江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秦凤路北段东侧新都市花园东区8号楼一单元1-6-2号,建筑面积85.58㎡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07月26日,梁江、梁正海、乔金桥、梁建红梁建利五人来我中心就梁正海和配偶杨秀爱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杨秀爱于2020年2月11日去世,配偶何雪翠健在。杨秀爱的父亲杨富母亲李润巧均先于其去世。杨秀爱生前共有四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作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梁正海、乔金桥、梁建红梁建利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梁江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梁江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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