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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11 16:51

编号:2024223号

现将侯晓明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东大街26号中医院住宅楼12号楼二单元2-1-1号,建筑面积73.83㎡)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09月11日,侯晓明、侯江红、侯晓玲侯晓红四人来我中心就侯益斋和配偶曹会梅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侯益斋于2000年8月29日去世,配偶李改凤于2024年8月24日去世。侯益斋的父亲侯建邦母亲魏氏均先于其去世;曹会梅的父亲曹杰母亲陈氏均先于其去世。侯益斋和配偶曹会梅生前共有四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侯江红、侯晓玲侯晓红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侯晓明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侯晓明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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